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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光伏发电“国标”将递交主管部门报批

编辑:武汉事必成电子有限公司  时间:2018/06/26
为了解光伏发电领域标准制定的最新进展情况,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标准管理处副处长汪毅。

《中国电力报》:光伏标准管理体制到底是什么样的结构,与国外有何异同?

汪毅:我国的标准编制和管理体制跟国外有很大不同。我国主要是政府主导,总的来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标准主管部门,但是涉及到工程建设的标准主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行业标准的管理。行业标准要到国标委、住建部等主管部门备案。而国外的产业标准则主要由各个行业协会负责编制。

《中国电力报》:有说法认为,我国光伏国标大多参照国外标准制定,是否如此?

汪毅:我对光伏产业链的其他环节并不十分清楚,但是就发电这一块来说,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我们当前正在编制的标准,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不是照搬国外标准。这是由我国当前太阳能光伏开发应用方式决定的,国外发展太阳能光伏以分布式为主,电站分散接入配电网。而我国多采取大片集中式开发,接入的也多是输电网。不尽相同的开发利用方式和电网结构就从根本上决定了采用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我们只能根据中国的实际来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标准。

《中国电力报》:有观点认为,我国光伏标准尤其是电站建设施工、并网等国标是缺失的,能否介绍下相关标准编制进展情况?

汪毅:有关光伏电站建设施工等国标的确还未正式发布,光伏并网发电仅制定了指导性技术文件。该文件于2005年发布,三年后失效,其技术要求不全面,不能准确的反映当前并网的技术要求,当年能做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国家各主管部门对标准编制非常关注,正在积极推进。早在200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联合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组建光伏发电及产业化标准推进组,该组下设材料、电池和组件、系统和部件、并网发电四个工作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为推进组并网发电工作组组长单位,负责光伏并网发电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

目前,包括光伏设计、施工、验收在内的规范已于近三年内立项,像《光伏电站设计规范》、《光伏电站施工规范》和《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等国标报批稿已经陆续交到我们这里,我们对这些标准文本正在进行审核并做修改,计划近期递交给住建部等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步开展标准英文版评审工作。这也是国内产业标准编制工作中的亮点。

《中国电力报》:中电联是如何开展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难点在哪?

汪毅:目前,中电联受各个主管部门委托提出每年的标准编制计划,并对重要标准组织讨论,同时主持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审查工作。相关标准立项后,我们会在网上网下同步征求意见,所有相关单位也可以通过邮寄信函、电邮等方式就标准文本提意见。我们会选取行业内的各个单位的顶级专家参与标准编制及审查工作。

我国对光伏领域核心技术研究起步较晚,我们把重点放在了标准体系建设这一基础性工作上,希望在1至2年内把标准体系框架搭建起来。

标准绝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制定出来的,指标数据必须经过反复讨论实验,要有科学严谨的依据才能确定,因为小数点后面一个微小的数字就可能决定一个甚至是一批企业的生死,这也就决定了它的编制周期相对较长。而且必须要有大量的技术、人力物力投入,去年我们就一个设计规范专门开了六次会进行讨论,会上大家经常就一个指标讨论到深夜,这是常有的事情。一般来说,做一个标准至少要投入几十万,大的项目要投入一两百万。除了政府给予少量补助之外,绝大多数资金都由中电联及各编制单位自己来解决,经费压力的确很大。

国外的情况则不同,上面已经提到了国外的产业标准大多由行业协会负责制定管理。他们的资金来源有三大块组成,一块是政府支持,提供资金委托协会编制,并将需要政府控制的条款升级为技术法规。第二块是协会会员单位的会费支持。最后一块是卖标准,卖给需要标准的企业,这样大概能回收三分之一的资金。

据了解,一个企业在国外一年平均需要花费几十万购买标准。当然,这也得益于国外良好的诚信体系建设以及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中国电力报》:国标、行标、企标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

汪毅:一般来说,凡是跨行业且具有重大影响的规范都要做国标,具有行业特点需要在整个行业层面进行规范的则做行标,本企业强制规定执行的就是企标。原则上下一级标准不能违反上一级标准。但是,行标和企标可以比国标要求的更细更严格,但这并不是说国标制定的水平很低,而是说它作为一个基础性和通用性规范,反映了产业的平均水平。

标准并不是越漂亮越好,而是要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原则,不能脱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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